各相关学院:
为认真落实2015届毕业生离校工作会议的精神,做好2015届毕业研究生的离校工作,确保毕业研究生顺利、文明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教育
各学院在毕业研究生离校前要对学生进行毕业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一切意外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特别是要求学生切实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宿舍内违章用火、用电,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件的发生。
二、离校日程安排
2015届毕业生离校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内 容  | 
                办理单位  | 
               
5月25日~6月5日  | 
                毕业教育  | 
                各学院  | 
               
6月10日前  |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对个人学历电子信息及照片,无误后,确认  | 
                学信网  | 
               
6月6日前  | 
                贷款毕业生偿还助学贷款、预存利息、办理还款确认、展期手续等  | 
                各学院  | 
               
5月28日~6月6日  | 
                办理离校手续(补缴欠费、迁转党团组织关系、归还图书资料、仪器、体育器材等,宿舍物品验收)  | 
                各学院、财务处、组织部、团委、体育部、图书馆、总务后勤处等,具体办理时间及要求以各单位通知为准  | 
               
6月10日  | 
                迁转户口关系  | 
                户籍科  | 
               
6月12日  | 
                颁发毕业证、学位证  | 
                研究生院  | 
               
6月15日  | 
                毕业生离校完毕  | 
                总务后勤处、各学院  | 
               
注:
1、毕业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具体要求参见组织部“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
2、如需统一到财务处、图书馆等各相关部门盖章,请各学院将离校手续表收齐后统一到相关部门办理。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