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在龙子湖校区南门处安装室外防水LED屏,预算82万元(含安装)从学校预备费列支。会议决定由刘雪梅副校长牵头,校长办公室负责对LED屏建设方案进一步优化完善,并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按规定做好招标和报销程序、会商党委宣传部制定相关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使用行为和发布内容,节约经费开支;LED屏建成投入使用后,在龙子湖校区承办的各类重大活动的宣传展示应通过LED屏进行,校属各单位不再自行制作喷绘或其他一次性宣传展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