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20 号)要求,现将我校考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科目一:3 月 15 日 9:00—9:50;
           科目二:3 月 15 日 10:05—10:55。
           二、考场安排
           我校考场设在龙子湖校区1号教学楼1201、1202、1207教室,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三、考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配有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保证电量充足,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在考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按照考场座位分布图就坐。
           2.坚持以诚信考试、守法考试为原则,严禁携带手机、相关资料等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严禁出现交头接耳,互相讨论等行为。
           3.科目一考试开始后至科目二考试结束前,严禁考试人员离开考场,有特殊情况的请及时与监考人员沟通。
           4.考生请根据“乙类乙管”防控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附件:考场安排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