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
              2019年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9〕2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生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三条 为保证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顺利实施,成立“管理与经济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修完本专业第一学期所有课程,学习成绩优秀,成绩绩点不低于2.5,对经济管理类专业有兴趣和专长。
              (二)诚实守信,遵守校规校纪,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优先考虑。
              第五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以特殊类型招生形式录取;
              (二)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
              (三)入学未满一个学期;
              (四)专升本各专业;
              (五)受学校纪律处分且在处分期内;
              (六)已经转过一次专业(含放弃资格)。
              第六条 合作办学类专业(含一般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普通专业,可以在同类别各专业中申请转专业。
              第七条 学院接收转专业流程如下:
              (一)资格审查:拟转入本院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本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考核形式:申请转入本院各专业的学生,需参加本院组织的综合考核,主要采取“第一学期学习成绩+笔试+面试”形式进行,其权重分别为第一学期学习成绩绩点占5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总成绩=第一学期学习成绩绩点(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三)考核内容:
              笔试:大学英语(90分钟);
              面试: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专业兴趣、个人特长和发展潜力等。
              (四)排序和录取:
              根据“第一学期学习成绩+笔试成绩”排序,按照1:1.2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进行排序,按照接收名额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录取。
              (五)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公示结束后,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印章并附相关申请审核材料报学校教务处。
              (六)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学生获得转专业资格,并根据学校安排转入新专业学习。
              第八条 学院接收名额:学院接收转专业总数为当届录取人数的10%左右,各专业录取人数视报名情况决定,最终以学校审批结果为准。
              第九条 本细则由管理与经济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
              2019年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纲 宋冬凌
              副组长:范功伟 桂黄宝
              成 员:何慧爽 张海英 胡沛枫 卢亚丽 吕 琦
              樊江串 李晶慧 吴菲菲 刘 帅 孔卫琴
              赵 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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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