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责和功能,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和德才兼备的录用原则,结合下一阶段学生工作发展需要,在我院范围内通过组织推荐、资格审查、公开答辩、综合考察、民主投票,由法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讨论,拟定第十届主席团人员,试用期一个月,现予公示:
            
            
         
          
           
            
                 | 
            姓名
                  | 
            学号
                  | 
            职务
                  | 
           
           
            
                分团委
                 
                 | 
            刘闯
                   | 
            201116509
                 | 
            分团委常务副书记
                  | 
           
           
            郑立宇
                  | 
            201116420
                 | 
            分团委副书记
                  | 
           
           
            王 坪
                  | 
            201218003
                 | 
            分团委副书记
                  | 
           
           
            
                
                学生会
                  | 
            于跃
                   | 
            201116402
                 | 
            学生会主席
                  | 
           
           
            强敏
                   | 
            201116730
                 | 
            学生会常务副主席
                  | 
           
           
            苗鹏
                   | 
            201116320
                 | 
            学生会副主席
                  | 
           
           
            胡智昂
                  | 
            201217918
                 | 
            学生会副主席
                  | 
           
          
         
         
           
         共青团法学院委员会
            
         
            
            
             2013
             年6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