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工 作 条 例
(修改稿)
(2014年12月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党和国家的大事,是关系社会主义千秋大业后继有人的大事,是国家与民族发展的长远需要。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十八大精神和中共中央16号文件精神,使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完善工作机制和不断做出新的贡献,现对校关工委制订的《工作纲要》做新的修订。
第2条关工委的工作性质。关工委工作是党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由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关心青少年大学生、青年教师和青年干部的工作组织。
第3条 学校关工委的工作对象。工作对象主要是在校青年大学生(含研究生)、青年教师和青年干部。
第4条 关工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关工委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主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与时俱进,坚持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学校中心工作,以青年大学生进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体系教育为主导,以素质教育为主旋律的思想政治教育,为把青年大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的髙素质人才和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做出贡献。
第5条 关工委工作的指导原则。指导原则是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不断学习,开拓创新。
第二章主要工作任务
第6条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政治思想教育。以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理论体系为基本内容,坚持与时俱进,坚持科学发展观,教育青少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为指导,帮助青年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使他们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聪明才智,具有健强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7条 不断推进大学生MMD的学习提高与创新。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继续配合抓好大学生MMD(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研究会的工作,保持MMD学习研讨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不断提高创新,争取有更多大学生将马克思主义理论深化为自己的世界观,为培养未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打下一定基础。
第8条 利用离退休老干部的政治和时空优势,组织老同志积极参与《超市大讲堂》、《科学大讲堂》的教育讲座任务,积极参与教务处的教学督导工作,帮助大学生用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当前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和其他热点问题,全面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引导青年大学生和青年教工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第9条配合学校进行道德品质和民主法制教育。积极配合学院党团组织,开展好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政策”教育;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协助相关部门经常开展纪律、法制和公民道德建设教育;配合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协助学院党组织培训党的积极分子,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助开展好特邀组织员的工作。
第10条积极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活跃第二课堂。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做好学生社团社会实践活动的顾问辅导工作,促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化细化,促进学生素质的提高和发展。倡导老同志与青年学生之间开展忘年交活动,用不同形式把老年人的革命精神和优良传统传给下一代。
第11条配合相关部门和学校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积极参与学院心理咨询工作和勤工助学活动,开展好对青年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第12条协助共青团组织,积极推进青年教师和大学生科学创新教育。通过鼓动师生参加‘挑战杯’、各种竞答、竞赛活动,培养青年崇尚科学、热爱学业、拼搏进取的良好作风和创新精神,提高他们报效祖国、服务社会的专业技能和本领。
第13条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配合共青团、学生会等部门搞好以学生社团为主体的校园文化生活,倡导大学生开展积极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增强大学生服务意识、环保意识,公德意识、健康意识等,鼓励大学生参与爱心者、志愿者、雷锋精神践行以及文明监督者等有益的团队活动。
第14条 开展帮困助学活动。通过募集和筹措资金和物品,开展帮困助学活动,为青年大学生办好事、办实事,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使他们能够安心完成学业。
第15条搞好专题调查研究。针对入学新生、毕业生、一般青年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热点、难点和普遍性问题,进行经常行调查研究,写出专题报告,供教育部门、学校领导决策参考。
第16条积极倡导开展与关工委工作有关的理论研讨活动,经常总结工作经验,使关工委的工作更加科学、扎实、有效,不断改进与发展。
第三章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
第17条学校关工委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开展工作。学校建立院、分院及系的两级关工委机构,分院或系级关工委分别受同级党组织和行政的领导,并在校级关工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条件成熟时,校关工委设秘书处和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目前挂靠在学工部),负责处理关工委日常事务。
第18条 学校关工委设主任1人,常务副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若干名,兼职秘书长一人、退休专职副秘书长1人,在职副秘书长2人,秘书或工作人员1-2人。
第19条学校关工委根据工作需要下设若干工作小组或专业委员会,包括政治思想教育组、科研教学督导工作组、文体艺术工作组、理论学习辅导组、社团活动指导组等,每组设正负组长2人,负责开展协调经常性的工作。配合学校的组织建设和宣传教育,有条件时,可以推荐设置宣讲员、报告员、组织员、班主任、咨询员等,通过关工委工作,使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更加丰富多彩。
第20条学校关工委主任由学校现职领导担任,全面负责关工委的领导工作;常务副主任和副主任由离退休老同志担任,协助主任主持日常工作;秘书长由现职处级干部担任;副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由在职人员及反聘离退休老同志协助处理日常工作。学校关工委部分委员实行现职成员单位制,由校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教务处、离退休办、学生处、团委、工会、后勤集团等职能部门和各院系的一名领导组成。
第21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学校关工委设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相关专业组组长组成。
第22条分院及系级关工委各设一名主任和副主任,主任一般由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书记担任,副主任应由离退休老同志担任,并设一名联络员和院系级离退休老同志共同参与开展工作。
第四章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