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称答辩时间安排的通知

(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0年09月28日 )

2010年度的职称答辩工作于9月29日中午1:00开始,请参加答辩的人员提前一小时到达参加答辩,个人答辩时间为每人6分钟(含专家提问时间),不参加答辩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的人员若需调课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具体答辩顺序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一、 答辩地点

正高一组: 第三会议室

正高二组: 第二会议室

副高一组: 图书馆南11(招生就业处会议室)

副高二组: 图书馆北105(图书馆会议室)

副高三组: 第一会议室

副高四组: 第四会议室

非教师系列组:行政楼504

二、答辩顺序

正高答辩.doc

副高答辩.doc

人事处

2010年9月28日

更新日期: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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