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提交照片和领取证书的通知

( 来源:rsc 发布者: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2年12月24日 )

各单位:

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接近尾声,请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将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照片各1张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504),照片要求与网络上传同底版彩色照片,1寸、小2寸均可,照片背面须注明姓名及电话,并于12月28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联系人:杨宁 电话:69127230

人事处

2012年12月24日

更新日期:201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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