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失业保险个人信息及缴费月工资的通知

( 来源:rsc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14日 )

人事处关于核对失业保险个人信息及缴费月工资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4年度失业保险年检及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按照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要求,本着对广大教职工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将《2014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发放至各部门。望各部门认真组织教职工核对个人信息,并于2014年4月30日前将经教职工本人签字的《2014年度缴费工资申报表》上交至人事处劳资科。

核对说明:

1.“申报月工资”为2013年度全部工资及津贴应发额之和除以12所得;

2.每个教职工核对信息无误后必须签字;

3.如本人因故无法签字的,经本人同意后可由他人代签,并注明代签人姓名;

4.如果发现教职工身份证号和姓名出现错误,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张,随《申报表》一并交 至人事处劳资科。

5.如有其它情况,请及时与劳资科联系。

联系人:丁灵濛 桂柘

联系电话:0371-69127261

人事处

2014年4月14日

更新日期:2014-04-14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