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毕业生档案管理的通知

( 来源:xsc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06日 )

各学院:

2012届毕业生即将离校,现就毕业生档案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在离校时就签约工作单位并办理好就业报到证者,学生工作处对毕业生档案材料整理完毕后将按照招生就业处所提供的报到证地址一律通过机要邮寄。请已办理过报道证的毕业生在工作三个月内及时与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联系,落实本人档案转递情况。若有异议,可通过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工作处主页(http://www5.ncwu.edu.cn/xueshengchu/)“档案查询”处查询本人档案状态。

二、对于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请各学院整理《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考取研究生调档审批表》及调档函,同时自备包括学生姓名、学号、录取学校地址的Excel清单一式两份,于6月13日—15日送交至学生管理科(龙子湖校区6号宿舍楼6129房间)。

三、应届毕业生档案原则上不允许本人自带,个别特殊情况确需自带的,必须持接收档案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允许本人自带档案的调档函,经学院和学生工作处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于2012年9月以后方可提取档案。

四、由于暂时未找到工作等原因滞留的档案,学生工作处将负责免费保存两年。在两年择业期内,若学生找到工作并办理报到证者,学校会及时分批通过机要转递到就业单位。两年后,学生工作处凭招生就业处开具的转回生源地的就业报到证,统一将档案转往学生生源地省、市、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各省要求不一致,以就业报到证为准)。

五、学生党员材料处理方式:对签订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材料,需装入学生档案通过机要邮寄至工作单位(报到证地址)的,请各学院组织辅导员于6月18—20日到学生管理科装档。一旦装档完毕,其党员材料概不外借。

学生工作处

2012年6月6日

更新日期:2012-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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