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情况,现将辅导员学生满意度测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所有新老校区专兼职辅导员(以上报学生处备案为准)。
二、考核程序
本次学生满意度测评工作分两组,由各学院考核领导小组交叉负责,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人为各学院分管学生的党委副书记。
1、第一组:资环、水利、土木、机械、电力、环工、软件
负责学院 |
资环 |
水利 |
土木 |
机械 |
电力 |
环工 |
软件 |
被测评学院 |
机械 |
电力 |
环工 |
软件 |
资环 |
水利 |
土木 |
2、第二组:建筑、管经、数信、外语、法学、国教、信工
负责学院 |
建筑 |
管经 |
数信 |
外语 |
法学 |
国教 |
信工 |
被测评学院 |
外语 |
法学 |
国教 |
信工 |
建筑 |
管经 |
数信 |
三、测评结果的运用
测评结果将作为辅导员考核结果的重要组成,参照学校《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执行。
四、具体工作要求和说明
1、参与测评的学生班级应不少于该辅导员所带班级总数的30%。
2、请各学院于12月11日下午到办公室领取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3、被测评学院安排好本院辅导员的测评具体时间, 12月13日前将副书记签字盖章的时间安排表上报测评办公室及负责测评学院的负责人。
4、请各学院于12月22日前完成测评,并于12月23日5点前统计好结果,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至测评办公室。同时将测评表封袋后一并上报。
5、本次测评办公室:第一组设在花园校区4115办公室,第二组设在龙子湖校区6133办公室。
联系人:郑荣军
附件一辅导员测评时间安排表.doc
党委学工部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