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精神,推动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改革与发展,河南省教育厅决定启动实施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我校实施的专业领域主要包括:国家战略需求与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紧缺人才专业;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相关专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农林、水利、地矿等行业相关专业;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培养的相关专业及学校的优势特色专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专业必须满足“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建设内容要求,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本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成效良好。
2.具有较为雄厚的师资力量、较为完备的教学条件,在同类专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专业建设能密切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在与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体制机制。
三、申报名额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文件,我校将推荐4个专业参加河南省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评审。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各单位积极组织,认真填写《“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点推荐表》(见附件1)和《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各一式6份)。
2.项目任务书用软皮平装,装入厚牛皮纸袋,并将任务书封面(复印件)贴于纸袋的正面,一袋限装一个专业的材料。
3.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务于2月24日前统一将上述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116房间),同时电子文档发至jiaowu@ncw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昕 电话:69127233
附件:1.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推荐书.doc
2.
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doc
教务处
201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