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级本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jwc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6日 )

各学院并2011级全体本科学生:

为进一步调动品学兼优、基础扎实、学有余力的学生学习积极性,充分发挥我校多学科的综合优势,优化学生知识和能力结构,增强学生竞争能力,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本学期我校面向2011全日制本科学生开设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教育

一、开设第二学位专业

本次第二学位专业有利水电工学学位;水利学院)、工程管理(管理学学位;水利学院)、热能与动力工程工学学位;电力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学位;管理与经济学院)学(法学学位;学院)共计5个第二学位专业拟开班,面向2011级全体本科学生开始招生

二、申请修读资格

1.热爱祖国,思想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有余力;

2.主修专业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记录

3. 无考试违纪、作弊和纪律处分记录

4.申请参加第二学位专业学习的学生比例不得超过本学院2011级学生总数的10%

5.申请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要跨学科申报即与主修专业学位授予不能相同

三、报名、录取及收费

申请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520日前本学院教学秘书处报名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表),教学秘书汇总学生申请表于2012527日前交教务科教务科汇总后第二学士学位开设学院审核申请学生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预录取学生名单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发放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到学校计划财务处缴纳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习费用。

根据文件规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实行单独组班教学,每个教学班人数原则上不少于20(报名人数低于20人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开设资格),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和晚上修读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如遇与主修专业教学时间安排冲突,应首先保证主修专业课程的学习。

注:查看《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请链接:http://www2.ncwu.edu.cn/jiaowu/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494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修读第二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2012516

更新日期:201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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