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10-11周(
2012年
4月
23日
-
5
月4
日
)进行期中教学检查。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三期教学检查”实施细则》(教务文[2010]5号)文件规定,对教学文件、教师教学状态、学生学习状态、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重点是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华水政[2011]177号)文件内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第21条、30条、37条的要求,制订本单位相应的规章制度,包括:(1)毕业设计(论文)正文格式规范;(2)毕业答辩成绩综合评定办法;(3)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
2.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评估管理办法》(教务文[2010]4号)有关要求,各教学单位应成立院级毕业设计检查评估小组,对毕业设计(论文)初期、中期阶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和总结。
3.各教学单位需于
5月
11日
前将上述材料:毕业设计(论文)正文格式规范;毕业答辩成绩综合评定办法;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毕业设计(论文)组织、检查、落实等情况总结,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guojinli@ncwu.edu.cn.以上资料将作为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组织单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此外,各教学单位应检查2012届毕业生重、补修考试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保证毕业生顺利毕业。
教务处
2012
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