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2]9号)文件精神,在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中,共资助我省名额40人,分配到我校名额1人,现将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各学院推荐对象须是近3年列入省教育厅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支持的青年教师或学术技术带头人,并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各单位推荐名额1人;
2、本科教学工作突出,近2年本科生教学工作量年均不低于210课时,教学质量综合测评不低于80分,获得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或优秀青年教师,以及参加学校、省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课堂教学技能竞赛获得1、2、3等奖的青年教师优先;
3、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40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具有博士学位的优先。
二、访问学者研修期限:一年
三、有关费用:教育部对我省入选的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研修费用不足部分学校予以资助。进修期间,学校资助往返差旅费(每半年1次)和住宿费(限研修高校的学生公寓),资料费、复印费等其它费用由所属学科或个人支出;进修期间没有生活等其它补贴,工资福利待遇按学校津贴分配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提交材料:申请人于2012年3月26日中午12:00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3份和电子版)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一览表》(1份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师资科。
五、相关说明:申请人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中心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申请指南和下载相关表格。
六、学校审核通过向省教育厅推荐人员须自行联系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中心规定的国内高校及导师。
联系人:张修宇联系电话:69127230
教务处
201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