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拟在有志于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和课程考核模式的教师中选拔部分教师进行教学改革试点。
一、申请条件
在我校执教3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教学效果优的教师。
二、申请程序
教师开课前填写《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和课程考核模式申请表》,学院论证,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
三、基本要求
1.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2门课程进行试点。报名截止本学期结束前。
2.试点课程应通过问卷调查、学生座谈、专家听课等形式跟踪调研,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教务处。
四、学校政策支持
1.凡实施课堂教学改革的课程,学校督导团随堂听课但不评分。因职称评定需要教学质量评价的,评价结果由学生评教、学校调研和试点前一年教学质量综合评价成绩综合确定。
2.学校优先保证多媒体、音响等设施完好的教室,以方便多种课堂教学(如视频、音频、投影)方式的综合使用。
3.实施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和课程考核模式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教师,在教学质量优秀奖和优秀青年教师评审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试点1-2学期后,经组织专家评价适合推广的,学校给予教改立项支持。
附件:
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和课程考核模式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