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2年度海外校友奖学金工作,根据海外奖学金管理办法,结合2012级实际招生录取和报到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我校正式录取并报到注册、分数线超出生源地一本省控分数线、排名前列的2012级新生,其中河南省申报名额4名(理科排名第1、第2和第3,文科排名第1),河北和山东各2名(理科排名第1、第2),我校其他招生省份各1名(理科排名第1)。
2、具备申报资格新生填写《海外校友奖学金申请书》(教务处网页下载)一式8份。
3、不具备申报基本资格的省份,本年度不降低标准组织申报;具备申报基本资格的学生名单到各学院查询(名单已发到相关学院教学秘书)。
二、评审条件
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综合以下指标评审:高中阶段获得奖励(须提供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超出生源地一本线的分差;高中阶段诚信表现。
同等条件下,高中应届毕业生优先。
三、奖学金发放
1、奖学金总额为4.5万元人民币,按8个学期发放:首次发放1.0万元人民币,以后每学期审查合格后发放0.5万元人民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享受奖学金资格:
(1)违犯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2)触犯刑律,受到治安刑事处罚者;(3)课程考核出现不及格者;(4)申报材料弄虚作伪者。
3、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不能保持本专业排名前10%者,取消该学期奖学金资格(排名在前10%-15%之间、并当学期获得由教务处组织的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除外)。
4、取消享受奖学金资格的学生,已发放的奖学金不再追回。
四、评审程序
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审核、招生就业处审核、学生处审核、教务处审核、候选名单公示、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评审、最终获奖名单公示、学校发文公布。
五、要求
10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办公室(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fzj@ncwu.edu.cn,电子文档主题应注明“2012海外奖学金“)
教务处
2012.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