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育教学胜任力提升计划》【华水党〔2013〕29号】 和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华水政〔2013〕17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
学校立项建设3个。各学院择优推荐,要求毕业生超过两届。已经取得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立项(包括特色专业、卓越计划、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不再重复建设。要求学院按1:1配套建设经费。
二、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
学校立项建设3个,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应充分考虑学校已建设的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布局,尽量减少同一类别重复申报。要求学院按1:1配套建设经费。
三、精品示范课程申报
课程类型包括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和慕课四种,要求按照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信息申报,建设内容参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取得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立项(包括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不再重复建设。要求学院按1:1配套建设经费。
(一)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学校立项建设3门。要求各教学单位从校级精品课程中择优推荐,因课程负责人退休原因可以调整负责人。
(二)双语教学示范课程
学校立项建设5门。要求各教学单位从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限选课中择优推荐。
(三)精品视频公开课程
学校立项建设5门。要求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
(四)慕课
学校立项建设3门。要求各教学单位从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中择优推荐。
四、核心课程申报
学校立项建设10门,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要求按照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信息申报,建设内容参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取得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立项(包括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不再重复建设。要求学院按1:1配套建设经费。
五、主干课程建设
各教学单位自评,报教务处备案。要求按照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信息申报,建设内容参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取得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立项(包括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不再重复建设。
六、教学名师培育项目申报
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申报条件参照《教学名师培育项目实施细则》。
七、卓越教学团队申报
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申报条件参照《卓越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管理细则》。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建设规划,高质量完成推荐和材料审核工作。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支撑材料一式三份,提交材料时间要求在2014年4月30日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修宇;联系电话:69127233;
电子邮箱:jiaowu@ncwu.edu.cn
附件:
2014年度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