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内讲义”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发布者:jwc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22日 )

各院(部):

根据华水政〔2013〕248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材建设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1.结合我校各专业建设现状, 具有鲜明特色的讲义;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讲义和实习实训类讲义;开展双语教学的讲义;解决教学急需的讲义.

2. 分册讲义、成套讲义、系列讲义视为1种。

3. 对立项建设的校内讲义,版权归教师个人所有。

4. 下列讲义学校不予立项建设: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讲义;

(二)与学校现有学科专业无关的讲义;

(三)其他不适宜立项的讲义。

二. 申报资格及评审程序

1. 申请校内讲义的主编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参编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中级职称人员应具有5年以上高校从教经历)。

2. 申请者要求主编为我校在职教师,外单位参编人员不多于三分之一。

3. 校内讲义立项应当经过个人申报、教研室推荐、各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的程序,并报教务处备案。

4. 对于校内讲义,应结合近几年各院系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实际需要,部级、省级重点学科课程开设,专业设置,教材选用原则等进行评选。

5. 申请者须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内讲义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一式3份,所附讲义1本、申请表电子稿。

上述材料于2015年10月23日前交教务处教材科。

1.联系人:赵中建

2.E-mail:zhaozhongjian@ncwu.edu.cn

3. 地点: 新区:2104, 电话:69310280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内讲义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15922

更新日期: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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