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专家的通知》(教办高〔2016〕223号)要求,现将我校有关人员的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对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有深入的研究,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管理实践,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主持过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三)具有教授职称,在职人员,身体健康,具有计算机网络操作能力;
(四)对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咨询和指导工作富有热情和责任感,入选后能积极完成省教育厅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从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学的高级职称教师,可在我校限额外另报1人;
(六)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学团队、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精品开放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室、双语课程)主持人,可不受我校限额控制。
二、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积极推荐相关人选,对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真实无误,并填写《高等教育教学专家信息表》(见附件),于2016年5月3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档到guojinli@ncwu.edu.cn.
附件:
高等教育教学专家信息汇总表.docx
人事处 教务处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