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华水政〔2019〕29号)精神,现将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程序
         ①学院提交转专业实施细则→②学生提出申请→③转出学院审核→④教务处复核→⑤转入学院综合考核→⑥转入学院确定初步名单报教务处→⑦教务处对转专业名单进行审核和公示→⑧主管校长审批→⑨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和批准,学生处发放《学籍异动单》→⑩学生持《学籍异动单》办理转专业手续。
         二、时间安排
         (一)2021年12月11日前,各学院将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报教务处审核。
         (二)2022年2月21日,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进行提出申请,根据要求填写相关资料。逾期提出转专业申请,学校不予受理。
         (三)2022年2月22日,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教务处。
         (四)2022年2月23日~2月24日,教务处复核后将复核结果交转入学院。
         (五)2022年2月25日~2月26日,转入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在“教务系统”进行审核,确定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反馈至教务处。
         (六)2022年2月27日~2月28日,教务处对拟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后,在教务系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名单转学生处。
         (七)2022年3月1日~3月2日,学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和批准,学生处发放《学籍异动单》,并将审核后的学生名单汇总表交回教务处。
         (八)2022年3月3日~3月6日,转专业学生持《学籍异动单》完成各项转专业手续,转入新专业学习。
         三、注意事项
         (一)凡转专业的学生,执行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二)领取《学籍异动单》的学生逾期不办理转专业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三)转入新专业后,应补修新专业未修读的课程(与原专业相近或相同课程直接认定,可以不再申请补修),转专业学生须根据相关通知规定合理安排补修课程学习时间。
         
         教务处 学生处
         2021年12月6日